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河北省隆化县法院:倾听换信任 行动赢民心
发布时间:2014-02-08 15:06:57


当事人领到执行款

    本网讯(裴冰)  “这让我说啥好呢?给您鞠个躬吧!”说话间站起身的邓百玉,又被抚坐在了椅子上。

    这是2014年1月6日,在隆化县人民法院院长接待室,被“请进来的上访人”与院长王兴革之间发生的感人一暮。

    原来在十几天前,王兴革在经过法院大门时,无意地帮助一名走路一瘸一拐的人打开了楼门。没想到十几天后,他又在执行局办公室的走廊里与这位特殊的当事人擦肩而过。于是,他马上向执行局询问这位当事人的来由及情况,得知这名当事人名叫邓百玉,是隆化镇黑水村人,因交通事故至残,三个月前来我院申请执行,执行员经过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仍然下落不明,财产查找也无收获。

    “年关就要到了,让他带着这样的消息回家,你们想想这年能过好吗?快把他给我请回来!”王兴革话音未落,执行员已经迅速跑出法院,将刚刚走出的申请人请到了院长接待室。

    被“请回”的邓百玉一脸愁容,肢体语言中更表现出一种排斥。王兴革亲切地请他坐下,还为他沏了杯茶。手捧热呼呼茶水的一瞬间,邓百玉的眼圈湿润了。“真没想到,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您给了我希望,这辈子还能喝上院长给我倒的水!”

    为了缓解邓百玉的情绪,王兴革和他唠起了家常,邓百玉也打开话匣子,道出了心中的委屈。原来,邓百玉本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70多数的老父亲,下有5岁还不会说话的孙子,2012年,因交通事故造成右腿截肢,丧失劳动能力,肇事者张某在法院判决后便杳无音信。

    邓百玉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方查找张某及其财产未果,邓百玉起了疑心,认为张某和执行员肯定有特殊关系。

    “请你相信我和我的队伍,我们与张某绝对没有你想的那种关系。我们和你一样着急,案子没结,我们决不放弃!”王兴革斩钉截铁地说。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看着王兴革坚定的表情,邓百玉终于露出了微笑。

    “快过年了,案件没有着落,我们有责任。请你等五分钟,我们开个小会。”王兴革走出接待室,立即召集相关人员专门为邓百玉召开了一个五分钟会议,全体与会成员一至同意给予邓百玉5000元的司法救助。

    再次回到接待室的王兴革,将会议决定转告给了邓百玉,随后而来的会计将5000元救助款也递到了他的手上。于是才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2014年1月11日,隆化法院全体干警正在紧张忙碌地搬迁,邓百玉突然打来电话,提供了张某可能在江苏省南通市天台港打工的线索。

    “虽然只是可能,也必须马上办理。”5名执行员放下搬迁工作,立即奔赴江苏南通。为把握宝贵的执行时机,防止被执行人逃脱,干警们连续行车10几个小时。到达目的地后,他们仅休息了两个小时便开始了查找工作,在摸清张某的基本生活规律后,经过数小时的蹲守,于1月12日晚8时许将张某堵在了其住所,当即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连夜押解回隆化看守所。此后,经过两次拘留、四次提审,被执行人张某终于2014年2月7日履行了全部义务。

    邓百玉接过27.5万元执行款,两行热泪夺目而出,“对不住,实在对不住啊!为了我,你们两天没合眼,我还怪你们,我错了!”

    多年来,隆化县人民法院的干警们在院长王兴革的带领下,就是通过一次次的耐心细致的倾听,一回回艰苦卓绝的行动,解开了当事人的误解,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他们也将一如既往地将这种“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精神践行到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