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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法院:合并执行8案为民工讨薪77万多元
发布时间:2014-02-08 11:12:41


    本网讯(王金龙 杨化芝)  “我们这些出大力的农民工,不知跑了多少趟、要了多少回,工钱要了1年老板也不给,要不是法院出手相助,还不知得等到啥时候,这可是大伙养家糊口的血汗钱呐!真不知该怎样感谢法官才好!”

  2月7日新春开班头一天,53岁的包工头王瑞奎便带领2个农民工,顶风冒雪赶到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向院领导送上了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感谢该院执行员想方设法为他们讨薪10万元的感人事迹。这是该院在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过程中,合并执行8起案件、为民工讨薪77万余元后,受到群众热情赞誉的又一生动体现。

  2012年以来,江苏连云港市某建筑公司中标承建了临沭县某肥料公司分厂建设工程后,专门设立了分厂建设工程项目部,具体负责分厂的建筑施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该项目部将内外墙粉刷工程转包给了包工头王瑞奎。2012年10月,王瑞奎带领众多农民工施工完毕后,经项目部认可,下欠老王工程款10万元、余额6万余元待双方最终审核后确认,项目部为王瑞奎出具欠条一张。后老王多次催要,项目部始终以无钱为由一拖再拖、拒不支付。老王无奈于2013年3月诉至临沭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建筑公司偿还施工费16万元及利息。

  法院受理该承揽合同纠纷案后,经审理于去年5月作出判决,依法判令被告建筑公司限期给付原告王瑞奎施工费1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3580元的诉讼费用。

  判决生效后,建筑公司并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去年6月,王瑞奎申请强制执行该判决书。

  王瑞奎的案件并非个例,与其类似的、该建筑公司拖欠施工费不还的一批案件,陆续诉至法院。如该公司欠包工头张为习施工费18.6万元、欠民工刘自祥钢筋加固工程款4.3万元等,截至去年上半年,临沭法院共审结8起农民工起诉该建筑公司欠薪案,涉案标的额合计高达771260元。到去年8月,这批案件因建筑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而均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起初,因申请时间不同,临沭法院执行局将案件零散分配到了各业务庭。因被执行人系外省公司,执行员们做了一些财产线索的查询工作,但并无太多收获。

  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布署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该院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迅速制定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干警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案件的执行力度,以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为重点,采取更加有效的执行措施,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提高案件执行效率,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在此背景下,该院经研究决定,将这8起同一被执行人的案件合并执行,并安排富有执行经验的老执行员朱崇会专门负责这批案件的执行工作。朱崇会带人深入分析研究案情后,决定变换执行措施,先赴发包方调查工程款结算情况。经走访查询,获悉该建筑公司在发包方肥料公司存有尚未支取的部分工程款近百万元。执行员迅速向肥料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扣留该部分款项。后经核实、协调,于今年1月底将该8案标的款扣划至法院账户,并于春节前兑付给各申请执行人,一举执结该批农民工讨薪案,共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77万余元及利息,受到农民工们的广泛称赞。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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