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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武宁法院节后首突击成功执结合伙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4-02-08 10:07:36
本网讯(卢小平) 2月7日,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利用部分当事人春节返乡且未外出务工等有利时机,主动地开展“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成功执结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 2010年期间,被告刘明礼与原告夏良清合伙开办一家油漆加工厂,原告夏良清投资80000元。经经营3个月后,双方因经营管理及技术问题产生分歧,经协商,同意原告夏良清退伙,且被告刘明礼退还原告夏良清投资款50000万。当日,被告刘明礼给付原告夏良清40000元,尚欠30000元,且由被告刘明礼出具欠条一张。经多次催讨未果,故原告夏良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刘明礼返还投资款30000元。经审理,判决被告刘明礼支付原告夏良清欠款30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明礼未履行给付义务,执行人员多次深入被执行人刘明礼所在村组,了解其已外出北京打工,且春节前未回家过年,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月7日15时,执行人员接到群众举报,说被执行人刘明礼已经回家,且在其哥哥家吃饭。该院迅速组织精干执行人员赶赴被执行人刘明礼的哥哥家。1小时后,执行人员找到被执行人陈明礼,对其开展耐心说服劝导工作。被执行人刘明礼借助酒劲开始找各种理由拒绝配合法院执行。执行人员宣布对其采取拘传,并强行带离。被执行人刘明礼及家人见状后,马上服软,且表示愿意兑付所欠款项。在申请执行人夏良清领到被执行人刘明礼欠款30000元后,此案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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