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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区法院工作会议22日在乌鲁木齐召开
发布时间:2014-01-24 09:23:45
会议现场 本网讯(苏昊) 1月22日,新疆全区法院工作会议在乌鲁木齐市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近期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召开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张春贤书记和熊选国常委对法院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全面总结2013年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民法院工作。 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作了题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建设平安新疆法治新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主题讲话,院长乃依木·亚森作了题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建设平安新疆法治新疆作出新的贡献》的工作报告。 闫汾新在讲话中指出,2013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改革创新,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为实现新疆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闫汾新强调,2014年,全区法院着重抓好司法公开,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人民陪审员机制,推动涉诉信访改革,始终坚持依法有序推进改革,确保各项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闫汾新要求,全区法院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在谈到法院改革工作时,闫汾新要求,2014年,全区法院要抓好司法公开,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人民陪审员机制,推动涉诉信访改革,始终坚持依法有序推进改革,严格遵守改革纪律,确保各项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乃依木·亚森在讲话中指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是当前全区法院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既是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方向目标,更是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遵循。他要求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切实发挥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以行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乃依木·亚森要求,全区法院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法院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需要不断提高人民法院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打牢做好工作的思想基础、制度基础和物质基础。一要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二要健全和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机制。三要强化信息化综合应用体系建设。四要主动和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他强调,全区法院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鼓励各级法院干警大胆创新、大胆探索、大胆实践,为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会议表彰了近年来全区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办案标兵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本次会议只有半天时间,充分体现了勤俭节约、简朴务实的要求。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领导、全区各分院、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及高级人民法院部门负责人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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