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律实务> 要闻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小议当前执法监督员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熊莺   发布时间:2014-01-22 09:39:09


    日前,许多法院从社会各界聘请了多名执法监督员,来对监督法院的执法行为和队伍建设。一些执法监督员仅成为“作秀”的道具,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当前执法监督员人员构成不尽合理。现在被法院聘请为司法监督员的大部分为人大代表或相关行政部门的领导,其本身工作就比较繁忙,难以抽出更多的精力来进行执法监督。

    二是缺乏相关的执法监督工作考核机制。由于执法员监督员属于社会监督力量,他们并没有从事监督工作的法定职责,如果同时又缺少考核他们执法监督工作的评价机制,那么他们的作用就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是法院为执法监督员提供的配套服务措施未跟上。许多基层法院只是为了完成上级的有关要求,往往在聘请执法监督员时声势较大,但聘请后未采取相关配套措施来促使执法监督员发挥积极作用。

    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改进执法监督员的人员结构,注意吸收基层群众代表进入到执法监督员的队伍,他们的社会接触面更宽,时间更充裕,这对搞好执法监督工作更为有利。

    二是建立相关的工作考核机制,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或予以解聘。

    三是经常组织执法监督员参与重大案件的庭审,将案件处理结果及时向其通报,并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

    (作者单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