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吉水检察院救助刑事被害人化解矛盾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11-08 09:30:31
本网讯(赖明优 李国民) 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契机,积极帮助刑事被害人解决因案产生的困难,促使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该院建立健全了被害人救助具体工作机制,着力整合内部资源,构建起以控申部门为主,侦监、公诉、控申、民行联动的救助工作平台,救助工作实行统一受理、审查及发放救助款项;建立与县财政部门的便捷绿色通道,确保救助资金准确、及时到位;制定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和落实工作,及时出台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制度》,成立了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小组,确定具体责任领导和实施的部门,并制发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审批表》、《刑事被害人救助款发放表》等。 对法律规定救助范围外的情形,该院加强与县财政、民政、工会等部门协调,积极为未获被告人赔偿且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争取低保等社会救济,以便形成刑事被害人救助的长效机制。 注重救助工作与被害人息诉工作相结合。该院一方面做好刑事被害人的安抚工作,主动询问、关心被害人(或其亲属)的生活;另一方面依法开展救助工作,及时将救助资金发放到被害人手中,用真诚感动他们而达到最终息诉。 同时,该院通过思想交流、精神抚慰与心理矫治等方式,对刑事被害人家庭开展心理救助工作,帮助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修复心灵创伤,使其尽快走出心里阴影,最大限度地减轻案件对受害人的影响。 据悉,201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款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