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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直法院集中执行十大类涉民生案件
发布时间:2014-01-16 14:49:06
本网讯(毛振锋 周丽萍 孙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新疆伊犁州分院针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上级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等十大类案件,及时安排州直法院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计划从1月1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计划用10天左右的时间,排查摸清案件底数;第二阶段计划用五个月的时间完成专项案件的执行工作;第三阶段全面总结,探索建立适应涉民生案件快速执行、优先执行、主动执行机制等长效机制。 伊犁州分院要求辖区各法院,要对每一件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认真落实“五定一包”清案责任制,即确定承办人员、确定督办领导、确定执行措施、确定执行期限、确定目标责任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春节前,将打响集中强制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大会战”。 据悉,伊犁州直法院三年以来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2622件,申请执行标的7158.31万元,进行司法救助239件,发放救助金额435.08万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强有力地执行效果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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