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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占子款拒不返还 法官灵活执行家庭团圆
发布时间:2014-01-16 09:55:33


    本网讯(刘付兵 陈瑶)  因侵占儿子小李的伤残补助金,61岁的李老汉被儿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后,他仍拒绝返还,被重庆市长寿法院处以15日司法拘留,经执行干警刚柔并济的教育,李老汉幡然悔悟,重新取得儿子小李的谅解。

    儿子小李生于1975年,1995年12月在广州因工受伤,1998年与用工方达成了赔偿协议。1998年12月19日,小李将所获的伤残补助金33 000元存到了信用社,信用社出具存单一份,存款人为小李。经小李同意,此存单一直由其父李老汉代为保管。半年后,李老汉在未取得小李同意的情况下将款取出,存入了自己的银行账户,并支取了该笔存款利息。2013年9月,小李已结婚生子,为补贴生活所需,向李老汉讨要该款未果,遂将李老汉告上法庭。2013年11月12日,长寿法院判决李老汉向小李返还该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收到法院判决后,李老汉仍拒不履行返还义务,小李于2013年12月20日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明理释法,电话催促李老汉履行法律义务,但他始终逃避。2014年1月11日,执行干警终于找到李老汉,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小李放弃一部分金额,剩余部分由李老汉一次性支付,但约定的时间到了,李老汉又拒不还钱。为惩戒“老赖”,长寿法院于1月12日依法对李老汉处以司法拘留。1月15日,执行干警来到拘留所,会同拘留所管教干警共同对李老汉进行思想教育。经过教育,李老汉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小李再一次达成和解协议,当天即履行2.8万元,剩余部分约定5月31日前付清。李老汉表示,感谢法院和拘留所对他的教育,让他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一定要写感谢信给法院,感谢法院帮他化解了多年以来的家庭矛盾。儿子小李也对父亲表示谅解,主动申请法院提前解除对父亲的司法拘留,并表示会等候父亲回家一起吃年夜饭。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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