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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法院:民工工资被拖欠 法官调解来维权
发布时间:2014-01-15 15:27:51


    本网讯(范娜娜)  日前,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拖欠劳动报酬案。“太感谢法院了,这才6天时间,法官就把工钱给我们要回来了……”66岁的田大爷接过钱后激动得热泪盈眶。

    2013年7月28日,江村镇麻里行政村66岁的村民田大爷带领一班农民工为同镇周坞村村民卢某建设一栋两层小楼,当时预定好工价为30800元,房屋建好后清偿21000元,下余9800元。田某多次催要,卢某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还。2013年12月31日,田大爷将卢某起诉至法院。

    扶沟县人民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受理此案后,按照省市法院关于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活动要求,以农民工为本,想农民工之所想,急农民工之所急,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月2日一上班,该院主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杨宏亚第一时间指派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王永同等法官赶赴江村镇周坞村卢某家中送达相关手续并了解相关情况。

    当了解到拖欠田大爷工钱的主要原因是房屋质量存在后墙盖得偏、平房顶不平等问题时,王法官一行进行了实地查看和勘验。1月3日,王法官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江村镇政府进行调解,在镇调解委员会的参与下,本着真诚沟通、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的原则,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最终,双方都拿出了诚意,做出了让步,卢某同意3日内支付给田某工资款6500元。1月6日下午,卢某将凑齐的6500元工钱送到了法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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