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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院长亲自将执行款送到农民工家中
发布时间:2014-01-13 14:51:16
院长张永波亲自将执行款交给农民工 本网讯(孙涛 张博) 1月11日下午,河南省郸城县法院院长张永波在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张艺军、执行法官马力的陪同下,来到农民工张某家中,亲自将某建筑公司拖欠张某两年之久的工资款交到张某手中。 郸城县宁平镇某村村民张某儿子系现役军人,张某常年在县城某建筑公司工地干活。2011年张某在干活时不慎从高处摔下来,导致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后张某向某建筑公司索要拖欠的工资及赔偿款时,该建筑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不给,时间长达两年之久,造成张某家庭生活困难,儿子在部队服役受到影响。2013年9月张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院长张永波的高度重视,亲自督办,启动特别诉讼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永波亲自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案得到顺利执结。执行款到位后,考虑到张某行动不便,张永波决定亲自将执行款送到张某家中。 当张某用颤抖的双手接过执行款后,眼含热泪激动地说:“感谢共产党!感谢法院!我马上就给儿子打电话,让他安心在部队服役,保家卫国,多出力、多流汗、多做贡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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