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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巴河县人民法院执行联动机制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4-01-13 11:05:32


    本网讯(任新梅)  近日,新疆哈巴河县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优势,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成功执结一起历时3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2009年12月25日,唐某、游某与艾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以100元/亩包括水费在内承包了1000亩土地,承包期限为三年,唐某、游某向艾某支付第一年的承包费100000元,以及第二年、第三年的预付20%即40000元的土地承包费,并支付铁丝网费8000元,共支付148000元,2010年5月唐某、游某因资金问题双方解除合同,艾某退还唐某、游某100000元,剩余48000元却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还款。唐某、游某经多次催讨未果,遂将艾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艾某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2011年2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艾某拒不履行义务并对法官避而不见。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艾某所在村组,询问艾某的下落,但其亲属及邻居一直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执行法官一方面坚持与村干部保持联系,一方面坚持不懈地寻找被执行人的行踪和财产线索。 今年6月,执行法官得知艾某所在村的草场被征收后,艾某将获得一定数额的草原土地补偿款。执行法官即刻向县草原监理所进行调查,得到确认后,随即与该所达成了共识,在第一时间对艾某的补偿款进行了扣留,避免了被执行人财产的流失。使得这起历时三年的案件最终顺利执结,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哈巴河县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与公安、工商、税务、土地、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充分运用和发挥联动部门优势,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启动联动制约机制,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和震慑力,依法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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