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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房产反悔父子上法庭 法官调解再续亲情
发布时间:2014-01-13 10:18:59


    本网讯(陈芳)  日前,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儿子状告父亲要求交付赠予房屋的案件,经承办法官动之以、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父子和好如初。

    2002年11月,小唐的父母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小唐随父亲唐某生活,父母夫妻共同财产中两间两层楼房1栋赠予小唐,并约定在小唐未成年前,房屋由其父唐某居住保管,待小唐成年后,其父唐某负责将房屋所有权过户给小唐。房屋赠予协议经过公证处公证。现小唐已经成年,因赴美留学急需资金,欲出售受赠房屋,遂要求其父唐某交付赠予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其父唐某则认为,房屋虽曾赠予小唐,但与小唐奶奶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如完成交付则没有其他居所,且小唐对父亲及奶奶不孝敬,要求撤销赠予。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小唐将父亲告上了法庭。

    案子起诉到法院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身份关系特殊,如果地简单做出判决,真正会导致父子反目成仇,亲情尽无,也没有做到“结案了事”。因此,为了缓和双方的关系,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并找准突破口,从有利于维持亲情的角度出发,对小唐父子及小唐的母亲林某进行说服、疏导。

    最终,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小唐放弃受赠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归其父唐某所有,唐某一次性支付补偿款15万元。

    调解协议签订当日,唐某将15万元现金交到小唐手中,并嘱咐小唐安心赴美留学。一句 “对不起”,表达了小唐对父亲和奶奶的愧疚,父子俩的手在法庭上又握在了一起。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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