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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购驾来历不明套牌车肇事蹲监再赔70万
发布时间:2014-01-10 13:58:46


    本网讯(汪次安 李平)  1月10日,笔者在广东省乳源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县居民刘某贪图便宜购买一辆来历不明的无牌无证小轿车,擅自套牌上路行驶肇事致人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还被判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70万元,真是得不偿失。

    据该院审理查明,刘某因其贪图便宜购买了一辆无牌无证的小轿车(后查实为盗抢车辆),并擅自套牌上路行驶。2013年3月15日晚,其驾驶该车沿250省道行驶,与行人黄某发生碰撞,造成黄某死亡。

    事故发生后,刘某逃逸,后经公安机关破案将其抓捕归案,被乳源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追究了刑事责任。

    日前,死者黄某的家属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刘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95万元。

    乳源县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依法判决刘某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81万元,扣除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的11万元后,剩余的70万元由刘某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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