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夫妻不和丈夫诉离 法官“冷调解”促和好
发布时间:2014-01-08 15:36:17


    本网讯(赵立华)  “法官同志,我要起诉与我媳妇离婚,求你们将我俩的婚姻判离了,我们已经没感情了。”2013年12月5日,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奎香巡回法庭的熊刚喜法官接到罗明一纸诉状的同时,也一边耐心地听着罗明诉说。

    礼貌地安顿好情绪激动的罗明后,熊刚喜法官先认真看完了诉状,从诉状中大致了解到:罗明与媳妇黄花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现读小学二年级,罗明系彝良县某小学的教师,媳妇黄花现经营一辆小型面包车跑生意。罗明起诉离婚的理由是双方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甚至发生动手事情,并且双方现已分居。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罗明主张与媳妇黄花离婚时平分。

    其实对于这样简单的案件,按照熊法官多年的办案经验,立案后召集双方调解,不管结果如何,都有可能调解好,但出于对这个家庭的挽救和节省一些司法资源,熊法官还是决定先暂缓立案,等了解情况后在决定。于是熊法官告诉罗明:“起诉状等材料我先收下,你先回去,等我们法庭的人去找你媳妇了解一下情况再决定立案受理”。    

    罗明走后,按照诉状提供的电话,熊法官拨通了罗明媳妇黄花的电话,黄花表示:夫妻矛盾确实如此,但如果罗明坚决要离,也同意离婚,财产和债务分割与承担上,因为罗明有工作,有稳定收入,应该多担待。

    熊法官听出两口子感情还在一根线上,便觉得这个家庭还有挽救的可能,其实两口子之间感情不算太糟,婚姻案件历来都讲究“宁撤十座庙,不毁一门婚”的撮合经验。基于此,熊法官当即劝导黄花:“夫妻间有矛盾是正常,但必须包容。希望你们从你们家庭和子女的角度出发,好好考虑和处理,至于原告的思想工作,我们在做做,我们就不来找你们双方调解了,你们自行商量一下”。

    与双方都接触了一下,熊法官立即有了一个大体的调解方案,就是暂时不忙立案,也不忙于主动积极召集双方调解,先让双方一个“冷却”矛盾的时间和缓冲的机会再说。之后,熊法官又拨通了原告的电话,故意对原告罗明说:最近年底工作比较忙,你们的案件过段时间在解决,我们法庭不来找你们,你们自行先商量。

    2014年1月7日,也就是罗明交起诉材料近一个月,熊法官正想通知两人来法庭的时候,罗明带着媳妇黄花,大清早走进奎香巡回法庭的办公室,一脸愧色的对熊刚喜法官说道:“熊法官,不好意思,我们今天来是想把离婚起诉材料退回去”。

熊法官看着双方和好了,故意逗了一句:“怎么不离了,我还正想打电话通知你们,主持你们分道扬镳呢”。

    罗明不要意思的对熊法官说道:谢谢你当时没有立马给我立案办理,给了我一个悬崖勒马的机会,也谢谢你们开导了我媳妇,我们决定不离了,以后好好过日子。

    故意不立案,间接的进行“冷调解”,有时候与快捷高效的便民司法理念相违背,但这样一个小小的“冷调解”,让夫妻双双把家还,而且还省却了很多环节,节省了可贵的司法资源,不仅挽回了一桩婚姻,也挽回了一个家庭,这是一种办案智慧,也是一种优良的基层司法经验。(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