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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法院:铁拳击邪强执行 关注民生慰民心
作者:陈全慧 李鑫   发布时间:2014-01-08 11:32:11


当事人领到执行款

    鞭炮齐鸣、锣鼓喧天,一群群农民工打扮的当事人满怀感激地将锦旗送到法官手中一再表示感谢。最近一段时间,在河南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经常能看到这样的场景。

    为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从2013年11月15日开始,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活动重点是执行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10类民生案件。全市法院共排查出涉民生案件169件,涉案人数371人,标的961.12万元。截至1月3日,已执结121件,结案标的691.38万元,其中执结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24件,标的388.22万元。活动中,商丘两级法院共罚款13人,拘留14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7人,通过在报纸、电台、电视台曝光促使5人自动履行了判决义务。此项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声势,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商丘两级法院收到农民工赠送锦旗17面,一些建筑工地自觉挂出写有“按期支付工资光荣,拖欠工资罚款拘留”字样的横幅。

    ◆院长庭长带头办案

    “要求一般党员干警做好的事情,我自己首先做到,党组成员要带好头,涉民生案件院长庭长要带头办理”,动员会上,商丘中院院长孙同占话语掷地有声。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2014年1月3日上午,商丘中院门前鞭炮齐鸣,农民工代表尚某将写有“法律的捍卫者,农民工的贴心人”的锦旗送到法院,感谢院长亲自为50余名农民工追回拖欠长达五年的工资350万元。

    2006年,林州市包工头尚某带领50余名农民工在商丘某污水处理厂施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某污水处理厂仅支付部分工程款。无奈,尚某诉至商丘中院。该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某污水处理厂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及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污水处理厂效益不好且属公益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经济犯罪被羁押,案件一时没有进展。50余名农民工拿不到血汗钱,生活陷入困境。包工头尚某也有家不敢回。商丘中院院长孙同占了解到该案情况后,非常重视,多次召集执行局有关人员研究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听取案件汇报,给县里主要领导打电话,委派执行局长、承办法官到县里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协助做当事人的工作。当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先后两次听取汇报,县政府成立了由主抓财政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由县法制办、财政局、城建局有关领导参加的工作小组,专门调查处理该案,核清了农民工工资数额,经过反复做工作,终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1月2日,被执行人污水处理厂经多方筹措,将350万元工资款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

    ◆让“老赖”出丑

    “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之规定,对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布。如有知晓曝光台内发布的“老赖”下落和财产线索的公民,请及时与本院取得联系,对举报线索属实,从而有效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使案件得以结案或部分结案的,将予以奖励”。这是柘城县法院在柘城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执行曝光台”栏目上的公告。自11月22日开始,每天滚动播出四次,对首批28名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名单进行电视曝光,曝光信息包含被执行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未履行标的额等,运用社会力量‘围剿’老赖,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执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商丘全市法院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对79名“老赖”的案件信息和个人信息进行了曝光,促使3名“老赖”主动履行了义务,收到人民群众有价值的举报线索27条,促使8件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款集中发放造声势

    为积极营造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的此项工作,增强对执行工作的信心,打消老赖“逃脱执行”的侥幸心里,商丘两级法院先后开展了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广泛报道。2014年1月6日,商丘中院举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河南法制报、河南电视台等8家媒体应邀参加,当场为50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350万元,并出动宣传车10辆、悬挂横幅20条,在主要街道、社区进行宣传。2013年12月3日,梁园区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活动现场,将执行到位的135.172万元执行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2013年12月18日,永城市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将65万元执行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依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这次法院是动真格的了,不履行看来是真不行了”,韩某将4.1万元执行款主动交到法官手中时如是说道。活动中,商丘中院要求两级法院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或躲避执行的当事人,要坚决予以打击,要拘留一批,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批。活动中,商丘两级法院共罚款13人,拘留14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7人。

    柘城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传唤拘留行动,突袭夜查“老赖”。11月9日凌晨4点,34名执行干警、10名法警及电视台的6名新闻工作者兵分5路,展开了执行拉网行动,逐案围堵被执行人。每到一处,先由法警四周布防,由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说服、疏导,对仍然持抗拒态度和妨碍法院执行工作的当事人,依法当场拘传、拘留。多数被执行人出于法律的威慑,纷纷催促家人、联系亲友为之筹款。行动中,共有12名被执行人被强制传唤到法院。

    睢阳区法院对有能力履行而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三步走”的方式,将“老赖”顺利移交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一步,法律宣传到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全文张贴在被执行人住所及周围,明确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第二步,调查取证确凿。从工商行政管理、金融机构、规划、土地、房产等部门调取足以证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证据;第三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协调公安和检察机关,使移送案件能够依法高效侦查、批捕、起诉。如田某申请执行潘某一案,申请执行人田某丧夫劳动能力,家庭生活非常困难,被执行人潘某长期规避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法院对潘某的财产展开全方位调查,查实潘某在金融机构有大笔资金交易明细,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潘某被抓获后,自动清偿了全部债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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