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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法院执结涉民生案 法官上门送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4-01-08 11:07:00
本网讯(方政伟) 1月4日,河南伊川县法院副院长俞新报、执行局长曹伟国、副局长石会林将最后一笔2万余元执行款送到残疾申请人翟某家中。 2008年12月24日,翟某受雇于牛某一起伐树,伐树过程中由于绳子突然断裂,翟某躲闪不及,被大树砸成高位截瘫。经伊川县人民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3年6月终审判决牛某支付各项费用共44784.74元。 2013年8月,翟某向伊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伊川法院立案后,立即向牛某送达相关执行文书,但牛某拒不履行相应义务。伊川法院立即先行救助,确保申请人正常生活。经执行人员多方调查,终于找到牛某,对其说服教育,讲解法律法规,并告诉其抗拒执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将申请人的处境对被申请人告知,最终牛某与翟某达成和解协议、分批履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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