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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4-01-08 11:12:14


    本网讯(杜芳 李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农民工、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以切实保障,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河南鹤壁两级法院决定从2013年12月底至2014年6月底,用半年的时间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此次活动主要针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九类案件”:即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法院督办案件。

    出台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点。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立工作督查组,实行工作进展排位通报,强化工作进度。开通热线电话(0392--3380652),及时听取和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两级法院联动,齐抓并进。整合两级法院执行力量,集中时间、精力,整合人力、物力,突出抓好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明确分管院长主抓,各业务庭长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在效率和效果上下功夫。全市法院在具体案件上采取定人、定案、定时间、定方案、定包案领导,把活动落到实处;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强化主动出击,尽可能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通过夜间突击、假日执行等方式,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穷尽执行措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目的,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落实奖惩措施。对在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适当奖励,对在期限内不能审(执)结或案件久拖不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取消个人和部门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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