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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到期不腾房 房主法庭打响“保卫战”
发布时间:2014-01-07 10:50:28
本网讯(毛伟) 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到期,可承租人迟迟不肯腾房,无奈之下,房主打响“房屋保卫战”。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审结了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达成了由被告张和限期腾房,并支付给原告铅山县邮政局相应房租的调解协议。 2008年1月1日,铅山县邮政局与张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相关事项。合同期满后经多次催促,张和一直未腾房,铅山县邮政局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租赁合同期满后,原告明确表示不再续租,被告应腾出房屋并按合同约定恢复原状交还出租人。租赁到期后,被告仍继续占有使用租赁房屋,应继续支付占有使用费。经过法官辨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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