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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法院:实施三措施加强民族乡法庭建设
发布时间:2014-01-06 10:29:00
本网讯(赵立华)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奎香巡回法庭,是为彝良县内的奎香苗族彝族乡,树林彝族苗族乡,龙街苗族彝族乡的少数民族同胞专门建立的法庭。法庭辖区的乡镇均属高寒山区。寒冷性、山区性、民族性、是这个法庭的特点。当前,奎香巡回法庭虽然面临着许多困难,但与新年一起鼓舞人心的是:彝良县法院党组从大局出发,高屋建瓴的从三方面加强该法庭建设,在积极提高法庭服务民族乡司法能力的同时,也为辖区内三个民族乡的和谐、团结、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针对奎香巡回法庭的实际,院党组积极与当地民族乡的党委政府协调,从奎香苗族彝族乡协调到两间办公室作为法庭的日常办公地点。优先将电脑、车辆、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先于县院机关的庭室配齐。另外,为了让法庭法官干警早日拥有一个温暖的“家”,院党组积极努力,已经为修建法庭作了前期的基础性工作。 倾斜性政策加强法庭队伍建设。人永远是事业的基础,奎香巡回法庭要有成绩,就必须有一支能力过硬的忠诚法官队伍。2014年新年伊始,院党组通过和县委政府协调,为法庭协调到了两个名额,庭长一名(正科),副庭长一名(副科)。目前,法庭人员共四人,四人均为大学本科学历,平均年龄为34岁,四名干警中,三人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倾斜性激励政策,年轻化锻炼配置,为锻造一支忠诚的民族乡法官队伍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针对民族乡的特点,院党组精心抽调少数民族法官与之对应。这样的配置有效的加强了法庭的工作基础,也拉近了人民法庭、人民法官和少数民族同胞之间的距离。法庭四名成员中,有三人是少数民族,分别是彝族一人、苗族一人,白族一人。这样针对性的民族对口配置,对口性的开展司法为民服务,为奎香巡回法庭2014年新年的工作开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开始,这群年轻人将通过法庭这个基层窗口,用他们扎实的专业素养,忠诚的司法情怀,民族团结的共同感,为巡回法庭辖区内民族乡的和谐发展贡献他们的力量。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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