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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马夫妻结婚育子 婚后两年法庭分手
发布时间:2013-12-31 09:28:01


    本网讯(曹永清)  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们自由恋爱并生下男孩小靖,可当他们办理结婚证两年后,却因离婚对簿公堂。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审理中,原告王红与被告张洪自愿离婚。

    原告王红与被告张洪从小在一个村长大,2003年,王红与张洪很自然的在一起谈起了恋爱并同居。2005年10月17日,他们爱情的结晶小靖出生了,儿子的出生给这个家增添了不少的快乐。2011年,王红与张洪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日子本应像以前一样平淡而幸福的过着,没想到婚后却经常因为琐事吵闹。

    2012年7月7日,丈夫张洪甚至动手打了妻子王红,从此,双方开始分居。2013年8月10日,妻子王红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一直以来感情不错,且是青梅竹马,并育有一子,耐心劝导双方不要离婚,好好生活。无奈王红与张洪均表示要求离婚,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就自愿离婚及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就这样一对青梅竹马的夫妻以和平的方式选择了分手。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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