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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为得补偿款闪婚 未如愿离家与前夫同居
发布时间:2014-01-02 08:53:19
本网讯(刘陈德君) 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尴尬的离婚案件,两位老人登记结婚后不到两个月,老太太竟离家与前夫同居。老头子几次去接老太太都被轰出来,最终只得向法院起诉离婚。 几年前,老梁(男,化名)在妻子病逝后便一直一个人生活,子女都希望他能再找个老伴儿。今年三月份,老梁在茶馆里打牌认识了老文(女,化名),展开一段三个月的黄昏恋后,两位年过半百的老人在子女的祝福下登记结婚。婚后不到两个月,老梁的房子就被征收,家里人按户头领到了一笔补偿款,但是老文没有领到该笔补偿款,双方为此事大吵了一架。不久,老文离家出走。 老梁四处打听老文的下落,才知道原来老文离家出走的这段日子一直与其前夫同居生活。老梁耐着性子三次登门去接老文,但都被老文轰出家门。当老梁第四次去接老文回家时,发现其前夫家里的大门紧锁,向周围的邻居打听才得知,老文早就知道自己的房子马上要征收了,她是为了那笔补偿款才与自己“闪婚”的。但是,老文婚后却并没有如愿得到那笔补偿款,所以在与老梁大吵一架后又回到前夫家生活。而就在两天前,老文和其前夫已经去广东帮忙带孙子了。 心灰意冷的老梁回到家,如实将情况说给子女听后,子女陪同他到安乡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关系应以爱情为基础,老梁与老文均属再婚,且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又一直分居生活至今,应当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最终,法院综合全案,依法判决准予二人离婚,解除了这段令人“尴尬”的婚姻关系。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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