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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做到“四个务必”
发布时间:2013-12-25 14:11:03


    本网讯(刘忠发)  春节将至,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能过上一个欢乐幸福的新年,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紧紧围绕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等共10大类民生案件,切实做到“四个务必”,确保专项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务必加强执行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求执行干警在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发扬团队协作精神、树立团队意识、提高团队协作能力,打造成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准军事化执行队伍。强化联动机制,互相支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务必穷尽执行工作措施,减少涉诉信访。对有财产未执行的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确无财产可执行的案件严格按照最高法院下发的结案标准穷尽执行措施;把挂牌督办和重复信访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执行,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增强调查取证意识,用尽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手段,设法压缩被执行人逃债空间。

  务必做好执行和解工作,避免冲突事件。执行人员接收案件以后,首先通过阅卷熟悉案情,根据执行标的的性质,制定执行预案,找准切入点,积极做好具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同时侧重加强当事人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强化当事人的和解自主意识,把执行和解的主动权交给当事人。

    务必创新队伍管理机制,夯实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有力确保执行工作目标的实现。加强执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实行拒礼拒贿登记制度,要求干警将当事人赠送的钱物逐一登记上交纪检监察室,监察室登记后,将钱物退还当事人,无法退还的统一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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