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夏亮亮) “夏法官,我听说车海云在村里有什么补偿款,请法院把它冻结了。”12月24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2年6月24日,车海云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张文绣借款2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个月并出具借条一张,后经张文绣多次催讨,车海云一直未还钱,张文绣诉诸法院要求车海云还钱。判决生效后,车海云又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文绣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官先是在张文绣的引导下到车海云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车海云的儿子告诉法官:车海云常不在家,他们都无法联系到其本人。由于车海云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下落不明无法查找,案件执行一时间陷入了困境,无法执行。几个月后,张文绣急匆匆地来到法院,说车海云在村里有什么补偿款,法官马上驱车赶到村里进行调查,村支书告诉法官:车海云确实有一笔三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将于近期发放给车海云本人。在查实此财产线索后,法官再次来到村里要求村委协助法院执行,把这笔补偿款予以扣留。五天后,村支书来电告诉法官,补偿款将于下午二点发放,请法院去提取。当天,法院成功提取了全部案款,案件在村委的大力协助下得到快速执结,张文绣的合法权益得到很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