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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法院执行法官迅速出击帮农民工讨回工资
发布时间:2013-12-24 14:02:35
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婷) “谢谢法官帮忙讨回工资,我们终于能回家过年了。”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帮六名农民工讨回工资,农民工拉着执行法官的手久久道谢。 2012年6月,魏某雇佣杜某等六人为其耕种土地,承诺年底结算工资。但到年底结算后,魏某共欠杜某等六人14万元工资,因当年种植的打瓜子价格偏低,魏某无力给付,遂一直拖欠。2013年6月,杜某等六人将魏某诉至法庭,要求魏某给付劳务费。经法院调解,魏某答应于2013年11月初给付。可是到期后,魏某依旧避而不见,杜某等六人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3年12月2日,阜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接到此案,非常重视,立即打电话与被执行人魏某联系,魏某表示自己实在无力偿还,法官深知此案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迅速出击,尽快结案,才能真正做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于魏某居无定所,寻找并不容易,但执行法官却没有放弃,通过多方查找,十几个小时的蹲守,终于在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将魏某堵在家中。魏某看着“从天而降”的执行法官,顿时傻了眼。法官告诫他,我院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督促他尽快履行义务。魏某只好表示自己会想办法,尽快履行。2013年12月4日,魏某将14万元案款当场给付杜某等六人。两天时间,此案案结事了。 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得到劳动报酬,我院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坚持“优先”原则,既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缩短办案时间,同时通过依法查封账户、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媒体曝光等系列举措,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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