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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冻结驾照审验是一次治“赖”的有效尝试
发布时间:2013-12-25 10:32:53


    本网讯(任赵飞)  近期,新疆莫索湾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向克拉玛依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被执行人严某在未提供法院出具的付款义务履行完毕的证明前不予办理驾驶证年审手续。久拖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某,得知自己的驾照已被法院和车管部门“冻结审验”,一改“往日的老赖”面孔,主动提出还款计划,同当事人达成和解,现已按期履行完毕。

    长期以来,机动车交通损害赔偿问题一直是困扰“执行难”的问题之一。一些机动车驾驶人员出了交通损害事故后,不是缺少保险理赔,就是不提供可执行财产担保,或是居无定所、下落不明隐匿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说大多数肇事者在主观上都不予配合,甘愿当执行“老赖”,让法院生效判决成为遥遥无期难以兑现的“白条”,致使受害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近年来,莫索湾法院通过加强与公安车管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冻结”被执行人证照审验,抓住了被执行人的“要害”,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执行效能。

    本年度莫索湾法院执行庭通过冻结被执行人驾照审验的方式已成功执结三起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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