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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法院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化解涉拆迁上访案
发布时间:2013-12-18 10:55:58


    本网讯  为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黑龙江省克东县法院加大执行和解力度,以和解促执行,以和解求和谐执行。近日,又力促当事人和解,及时化解一起涉拆迁进京访案件。

    申请执行人王某是克东县棚户区改造的一个拆迁户。在诉讼法院前,就多次进京访。案件在一审判决确认了拆迁协议有效,对原告王某的一个商服楼、一个住宅楼予以回迁安置。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王某声称处理不好,就要十八大前进京访。案件进入执行过程中查明,该住宅楼已被诚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另行出售给善意第三人,且第三人已将该楼装修并入住近一年时间。这给法院强制执行该回迁住宅楼增加了工作难度。案件执行的难度和处理的紧迫性摆在了法院领导和执行人员面前。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十八前的稳控工作,院长王春山和县住建局的领导多次勾通协调,得到了住建局有大力支持,责令开发商按照拆迁法的规定履行义务。同时院领导又和执行人员经细致周密研究,决定以敦促诚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让步为突破口,向其阐明法律利害关系,如强迁,善意买受人还要主张双倍赔偿,这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造成更大损失等法律规定。经过院领导和执行人员几天的连续工作,王志仲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案外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回迁房归案外人所有,房地产开发公司给王某另行安排同楼相同面积的住宅一个,并将地段稍好的商服房安置给王某,申请执行人放弃了其他请求,双方签订协议后即对房屋进行了交付。

    该案的圆满解决,既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又为今后处理此类案件提共了方法和途径,同时更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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