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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副院长给当事人送执行款受称赞
发布时间:2013-12-17 10:27:29


彬县法院副院长刘晓宏与当事人交流

    本网讯(刘小刚)  在申请执行人家中,郝艳艳紧紧握住前来看望他们的陕西省彬县法院刘晓宏副院长的手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帮我一家人安全过冬……”。

    2012年,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使郝艳艳的儿子在该事故中不幸伤亡。从此,家中的“顶梁柱”倒了,花费近十万元所盖的房屋,因处于煤矿采空区,也塌陷了,成了危房,不能居住,全家人的生存生活便陷入了极度困顿之中。郝艳艳官司虽然打赢了,却遭遇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肇事司机无财产可供执行,仅赔偿1万余元后就无力赔偿余款,现羁押于看守所中。万般无耐之下,郝艳艳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希望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生活压力。

    彬县法院在受理了执行申请后,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求尽快圆满完成案件执行,同时和申请人真诚交流沟通,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12月16日上午,该院副院长刘晓宏,来到郝艳艳家中,代表彬县法院,给其送去了慰问金,并鼓励他们克服困难,鼓足希望,创造新生活。

    临走时,郝艳艳老人紧紧拉着法官们的手不放,让他们尝尝自己刚刚晾晒好的柿饼,刘晓宏副院长真诚地谢绝了,并叮嘱老人一家要注意取暖,保重身体。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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