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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县法院为老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3-12-16 11:03:30
本网讯(赵剑琪)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主动发挥司法能动性,切实落实各项护老、便老、利老、惠老措施,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尊老爱老”社会氛围。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涉老案件85件中,调解撤诉82件,调撤率达96.5%。 绿色通道铺就护老“高速路”。该院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司法服务,确保老年人能打得动官司;在立案大厅专门为老年人配备老花镜,免费提供维吾尔语和汉语诉讼文书样式,推行一站式服务,为老年人依法诉讼维权提供便捷服务;对涉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及时快速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巡回审判开通便老“服务车”。 该院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办案,及时组织法官上门办案,将庭审开到乡村社区、农家庭院、田间地头,把法律服务送到老年人家门。加大涉老案件调解力度,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受理前、审理时和执行中,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找准争议焦点,制定调解措施,发挥当事人亲友、人民调解员、村干部、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退伍军人等在调解中的作用,注意加强教育引导,尽可能地做通老年人子女或其他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当事人切实认识到自身过错,变被动为主动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人文关怀开通惠老“直通车”。该院对无固定经济来源和无力支付案件诉讼费的老年人实行司法救助,符合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的,及时办理,让有合理诉求又无经济能力的老年人能打得起官司。 普法宣传打造护老“动车组”。该院加强法律宣传,营造爱老、尊老、护老的社会环境,打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动车效应。充分利用重阳节、春节、库尔邦节等传统节日,组织法官深入乡村社区一线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宣传读本,现场解答老年人的疑问,为老年人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切实提高老年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案件回访打造利老“和谐号“。该院组织法官开展回访活动,零距离倾听老年人的呼声,为老年当事人提供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用热心真情的服务拉近与老年当事人的距离,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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