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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闹离婚 法官妙言了纠纷
发布时间:2013-11-14 13:53:49
本网讯(刘宗亮 吴晓玲) 近日,江西省鄱阳县法院珠湖山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现年80岁的廖大爷提出要与50多岁的老伴离婚。法庭经过将近3个多小时的开庭和调解工作,两人终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离婚,这对“半路夫妻”终于以和平的方式结束了7年的婚姻。 经审理查明,原告廖鹏1931年出生,现年83岁,被告金花1958年出生,现年56岁,双方于2006年经人介绍相识,于2007年11月26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由于原告家人反对该婚姻,而原告坚持要求与被告结婚。原告出资在饶州监狱珠湖医院购二间平房供两人居住。婚后开始双方感情尚可,后因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发生争吵,自2011年12月分居生活至今。为此,原告起诉至该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为了解决这起婚姻纠纷,承办法官结合本案案情,考虑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决定开展巡回审判,依照离婚案件调解优先原则,到被告家中开庭并当庭调解,并同时通知原、被告两位老人的多名子女到庭参与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针对本案所涉及的《婚姻法》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及相关规定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在承办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矛盾逐渐缓和,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被告一次性给付被告生活帮助费20000元。现已履行完毕。 双方当事人及其子女对鄱阳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不辞辛劳、上门调解、化解双方矛盾的工作深表感谢。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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