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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老人去世 两弟弟为遗产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3-11-27 09:22:20
本网讯(徐佩 刘明朝)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之间血浓于水,要相亲相爱,但这两个弟弟秦明、秦天却因为哥哥遗产问题发生纠纷。日前,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秦明继承秦大爷的毛竹4亩、阔叶林、杉木4亩,阔叶林4亩,被告秦天继承秦大爷的存款6227.09元以及价值约2万元的银杏树1棵。 秦大爷父母过世早,身为长子的他不得不承担起照顾两个弟弟的责任,勤勤恳恳的劳动,含辛茹苦将弟弟养大成人,还帮助他们成家,但自己却一直孤身一人。由于年岁较大,他享受村集体的“五保”待遇,后来在进入养老院的时候将自己2.8万元的存款放在了村委会。 2011年7月,秦大爷患病去世,遗留了4亩毛竹和林地、价值2万元左右的银杏树1棵以及放在村委会的存款。作为五保户,秦大爷去世后的遗产本应由村委会继承,但村委会考虑到秦大爷生前两个弟弟也照顾他,便放弃了财产权利。秦大爷去世后,秦天取得了共计27911.27元的存款并帮助哥哥办理了丧事,后存折中尚有存款616.32元。秦明和秦天两兄弟为哥哥留下的遗产争论不休,秦明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秦明和被告秦天系秦大爷的法定继承人,虽然双方在秦大爷生前发生过纠纷,但村委会已经明确表示放弃了继承秦大爷的财产权利,故二人并未丧失继承权。经查明,秦大爷丧葬费用为22300.50元,尚余存款6227.09元。秦大爷其余遗产有银杏树1棵、毛竹4亩、阔叶林、杉木4亩,阔叶林4亩。法院遂在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并结合该案实际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出发,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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