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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付离婚补偿款 法院拘留惩治“老赖”
发布时间:2013-12-13 11:55:23
本网讯(黄聪 余光华) 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给逃避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朱永华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该案的申请执行人向芳与被执行人朱永华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3年离婚,靖安法院同时判决朱永华支付向芳一次性补助费3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朱永华一直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向芳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多次通知朱永华到法院,朱永华置之不理,因无法查到朱永华的居所,致使该案的执行搁浅。近日,申请人向芳提供线索,朱永华在县城停车场开了一家轮胎修理铺,执行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随即赶往该停车场,说明来意后,朱永华态度恶劣,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反复的讲解法律,做思想工作,朱永华仍然拒绝到庭,不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 见此情景,执行法官在请示领导后,当机立断,将朱永华带回法院,明确告知拒绝履行义务的后果,朱永华依然不予理睬,针对朱永华有能力却不履行的行为,靖安法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朱永华决定司法拘留15日。执行拘留后,朱永华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作出书面检查,并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起婚姻家庭案得以圆满执结。 通过此次依法强制执行,既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体现了法院的执法力度。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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