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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抛妻弃子离家17载 妻子诉离婚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3-12-11 13:34:31
本网讯(朱黎源) 因互相猜疑发生家庭争议,丈夫不顾未满10岁的儿子离家出走17年。近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该起离婚案件,原告陈荣与被告隆云自愿离婚。 原告陈荣与被告隆云于1984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1987年1月14日,双方在新邵县原言栗乡民政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88年1月7日,妻子生育了一女儿,1989年8月12日,妻子生育了儿子。 1993年,原、被告双方在深圳市宝安区上合村31区一家塑胶厂打工,因相互猜疑,双方经常吵架。1996年,被告隆安云出厂去了石岩,原、被告双方开始分居生活,至今已有17年之久。 法院通过审理查明,原、被告婚前了解较多,婚后建立起了稳定的夫妻感情,但后因家庭琐事等原因发生争吵,且互不相让、互不珍惜,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缝。1996年,原、被告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至今,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法官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的想法,做双方当事人的和好工作,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无法共同生活。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自愿离婚的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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