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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建设“1+3”服务网络体系
发布时间:2013-12-09 15:40:43
本网讯(任泽英 刘国军) 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积极构建“1+3”司法社会化服务体系,取得明显效果,受到群众好评。“一个平台”,诉讼事务中心设立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救助服务、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案件催办、约见法官、上诉移送9个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接转、联系办案人员及判后释法等服务,及时向当事人提供各类诉讼信息,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3个网络”:司法联络网络,实行法院联系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法庭联系社区、法官联系居委员会联络制度;诉前化解网络,对于各类纠纷,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调解组织调解;宣传引导网络,开辟芝罘区法院外网,深入开展法律“五进”、巡回审判、司法建议工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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