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院长论坛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作者: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张书勤   发布时间:2013-12-04 10:16:41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有力保障。柘城县法院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坚持用群众路线总览法院工作,通过扩展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不断强化全体干警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群众立场的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法院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一)时刻牢记为民宗旨。牢记为民宗旨,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增进同群众的感情上下功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法院的职责所在,也是对各级法院干部的基本要求。我们来自人民,是人民养育了我们,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涉诉群众大多数是抱着咨询、倾诉、求公正的愿望来找我们,是对人民法院深怀信任,我们应该换位思考,应该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热情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

    (二)大力弘扬务实作风。弘扬务实作风,就是要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抓起,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推动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近日,省委书记郭庚茂提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站稳群众立场,带头分包疑难案件,强调要把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案件,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坚持树立清廉形象。树立清廉形象,就是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守党纪国法,在工作、生活、社交等方面始终做到慎微、慎欲、慎行、慎独,在塑造自身良好形象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执法才能赢得人心”,“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要求全党必须警醒起来。基层人民法院作为与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部门,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成员单位,在涉法涉诉当事人群众的心目中就是党的代表,如果我们做不到清正廉洁,就会严重损害党的威信形象。因此,法院干警更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个人形象,检点个人行为,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

    二、抓好队伍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提高法官整体素质,确保法官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保证。一支廉洁奉公的法官队伍也是干好法院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大局和谐稳定的前提,只有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才能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才能捍卫公平和正义,才能真正树立起司法权威。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一是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新知识,学习先进基层法院的经验、做法,与时俱进地提高自身思想境界和综合素质,同时要提高班子成员的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和破难攻坚、开拓创新能力。二是要着力维护和促进班子的团结。处处从全院大局着想,以整体利益为重,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形成团结和谐的战斗堡垒。三是要着力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坚持重实绩、重公论的选人用人标准,大胆提拔重用那些埋头苦干、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基层法庭优秀干部,不能让只会干事、不会来事的人吃亏,不能让不跑不要的人吃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环境。

    (二)进一步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近年来,柘城县法院通过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 除私情、除贪腐”、“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实践活动,法院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有效提高了执法工作能力,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有了明显提高。但也有极个别法官开庭审案不严肃、作风粗糙、业外活动不检点、判案不公平,使当事人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因此,我院要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干警执法作风,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柘城县法院始终坚持按照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源头预防入手,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认真落实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制约监督。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凡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凡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司法公正的,一律调离法官岗位;凡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凡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后还将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工作,如有干警违纪,以身试法,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决不迁就。

    三、完善便民措施,提升法院工作公信力

    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人民法院要在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诉讼上体现出来,通过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高效和温暖。

    (一)在方便群众诉讼上下工夫。一是公布院领导、业务庭室及干警的联系方式,便于人民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监督法官的司法活动。二是开通了24小时接待电话,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南,对诉讼不便的群众,实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三是全面规范信访接待工作,无论是当事人到法院咨询,还是当事人找巡回法庭咨询,接待法官均给予详细讲解,并免费发放诉讼宣传资料。四是多渠道开展司法救助,有力保障弱势群体的诉权。在巡回办案中,遇到确有困难需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巡回法庭先办案,再将当事人的诉讼费缓减免申请报批。五年来,我院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7余万元。五是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提高办案速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六是帮助当事人查阅档案文书。对当事人所查文书,法院均义务查阅复印后,寄到当事人家中,为当事人节约时间、精力和费用。

    (二)在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对凡是符合条件的案件,我院坚持把庭开在农家院舍、田间地头或企业学校,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二是我院办案始终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方便群众诉讼这一原则。院党组要求广大法官以巡回办案为主,尽量减少坐堂问案,把流动法庭开到田间地头、乡镇社区,利用巡回办案的方式和选择典型案件坚持以案释法,对老百姓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三是各审判业务庭常年坚持到案发地开庭,巡回下乡办案,将开庭所需用具放在巡回办案车中,一台车就是一个流动法庭,把最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送到百姓身边。

    (三)在改进司法作风上下工夫。司法作风如果跟不上,即使案件质量再好,也会给群众带来消极的影响;如果司法作风好了,即使案件出现了一点小瑕疵,也会很快获得群众的谅解,何况服务质量都出问题,谈何群众满意。在老百姓眼中,法官不是一般的公务员,他们往往对法官素质和品质寄予很高期望。所以,司法服务作风无小事,为民服务在细节,在执法办案中体现司法为民、人性化服务,并不要求司法工作者去突破法律,把法律原则弃之不顾,踩在脚下,也不是置人情于法律之上,顶在头顶,而是注重突出司法人员的服务和教化功能,把丰富的情感与柔性蕴含于司法工作之中。我们不但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还要树立亲民、爱民、为民、惠民的良好形象。在感情上,要心里装着群众,时刻为群众着想,设身处地理解群众打官司的难度和心情;在作风态度上,要切实扭转漠视群众的错误观念,切实纠正“冷、硬、横、推、拖”的蛮横作风,少冷漠多热情,少骄横多谦逊,少懈怠多激情,少私情多公正,少贪腐多清廉;在本职工作上,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行动上来,把司法为民的意识转化自觉的行动,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善于运用群众方法,善于依靠群众力量,善于使用群众语言,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以为民爱民的司法活动取信于民,施惠于民,稳步提高司法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金杯银杯不如人民群众的口碑。我们的群众工作做得怎么样,人民群众自有一杆秤。人民群众作为案件的亲身经历者,最有发言权。缺少人民群众标准或者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搁置一边,工作做得好也只能沦为一句空话。面对社会纠纷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与日俱增,只要我们法院工作者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司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要我们脑海里有群众观点,工作中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化解社会矛盾并不难,使人民群众满意起来也不难。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