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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法院开展七项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3-11-21 10:35:38
本网讯(赵剑琪) 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开展专项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狠抓各项规定的落实,全面推进工作作风的转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活动中,该院从抓点滴细小和日常管理入手,严明干警作风纪律,增强干警遵纪守法意识,切实解决宗旨意识不强、审判执行不公、工作作风涣散、监督管理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坚决杜绝对群众疾苦不关心,特权思想严重和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拖、绕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坚决防止审判执行中不依法办事的不作为、乱作为和对当事人“吃、拿、卡、要、报”和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不廉洁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上台阶,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 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活动中,该院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等内容,采取中心组学习、道德讲堂辅导报告、各支部学习讨论等形式,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坚决消除“懒散庸拖奢”现象,自查自纠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以良好的作风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新疆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开展<政治坚定性教育活动。活动中,该院把政治坚定作为检验党员干警的第一标准,把坚定不移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作坚决斗争作为第一要求,把遏制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坚决防止暴力恐怖案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的要求,组织全体干警,做到人人写出决心书,坚决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将政治坚定性教育贯彻到立案、审判、执行、安保、管理等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引导干警爱岗敬业、踏实工作、顾全大局。在审理“三非”案件时做到立场坚定、态度不暧昧,忠于职守,维护法律尊严,不传谣、不信谣,切实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自觉维护法官形象,引导身边的亲属、朋友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互帮互助、互敬互爱,筑牢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感情基础。 开展“六种责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该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紧扣审判工作职责,注重典型案件审理的舆论效果,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拓宽调解深度和广度,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团结、稳定、发展、繁荣、文明、和谐”的六种责任意识。 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活动中,该院组织干警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要求干警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举一反三,深入查找自身工作中的不足,转变工作作风,防止发生类似事件。同时,召集立案、信访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讨论会议,全面梳理排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坚决杜绝“三难”作风,进一步增强干警服务意识,努力以优质服务赢得群众的满意。 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活动中,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组织干警认真对照文件要求,自行清退会员卡,并向纪检监察部门作出《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信念,实现了干部队伍的自我净化和自我提高。 开展清理超标办公用房活动。活动中,该院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人员对办公用房面积进行统计,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予以清理并腾退。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 通过开展各项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上台阶。截止目前,该院已受理各类案件1874件,结案1631件,结案率达96.2%,一审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0%,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7.04%,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4.1%,没有发生一起因程序违法或适用法律不当而引起的上诉、上访案件,没有出现一起干警违纪违法现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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