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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领导雪中送炭 农民工开心回家过年
作者:赵洪印 赵军胜 陈若禺   发布时间:2013-12-04 11:14:15


    11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法院系统为期2个月的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正式启动。活动开展近一个月来,各类关乎农民工权益的案件被集中快速办理,效果十分显著。

    12月3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在市中院部分领导、干警陪同下,来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现场为农民工兄弟集中发放一批钱款。

    场景一:快速执行为农民工要来血汗钱,法院领导拿我们当兄弟真是没想到

    43岁的老司和27岁的小王都是河南浚县人,今年8月,他们随包工头刘某一起来到某公司承包的西区一家百货商场从事建筑装修工作。

    老司二人和工友们起早贪黑,十分辛苦地在工地忙碌。11月初,施工结束,原本以为可以拿着辛苦钱回家过年了,不料公司却以没有和老司二人签订劳务合同为由拒绝支付报酬。

    老司、小王都是外地来郑的农民工,学历不高,更没有多少法律知识,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不知所措,多次讨要无果,他们只得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和刘某共同支付二人劳务报酬3330元和15960元。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老司他们的诉讼请求,但公司和刘某却当起了“老赖”。

    为尽快帮农民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接到申请后,中原区法院执行局迅速组织干警,以公司为突破口,多次往返奔波,仅用半个月就将老司二人的工资要了回来,这是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的。

    更令他们没想到的是,12月3日,二人来到法院后,市中院王新生院长和区法院徐薇院长共同将钱款送到了他们手中。

   “我们就是普通的农民工,可法院领导和法官们却对我们的事这么重视,现在钱要回来了,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好了。”老司说着,声音有些哽咽。

    场景二:市、区两级法院领导为伤残农民工送去赔偿款,雪中送炭暖人心

    为老司、小王发完执行款,王新生院长一行又在中原区法院徐薇院长等人的陪同下,马不停蹄赶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科,这里住着一位农民工兄弟,正等着赔偿款救命。

    病床上躺着的人叫郝某,才刚刚30岁的他因为一次意外,高位截瘫,年迈的母亲和年幼的孩子还在民权老家需要抚养,但钱从哪儿来,却一直是他的一块儿心病。

    2012年10月18日,郝某随河南某建设公司在驻马店一处工地进行桩基施工时,被高空坠物砸伤。经诊断,郝某胸部以下无知觉,已构成伤残。事发后,建设公司曾先后支付医疗费27万元,但对于后续治疗费用因为协商不成,其暂时不愿再继续支付。无奈,2013年11月中旬,郝某的家人将建设公司诉至中原区法院,索要各种赔偿110余万元。

    郝某的受伤,对他的家庭而言无异晴天霹雳,年迈的母亲见到法官时,话还没有说两句已泣不成声,几度要跪倒在地。此情此景,令办案法官十分揪心,但按照正常的法定程序,仅是做伤残司法鉴定就需要一个月左右,而时间对郝某来说最为宝贵。

    为了能尽快要来赔偿款,法官主动做起了双方的调解工作,公司表示愿意主动为郝某支付赔偿,但只想尽快确定数额,一次结清。看公司态度积极,法官开始主动调查取证,计算赔偿标准,并数次组织公司代表与郝的家人进行调解,经过努力,很快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公司认可医院的伤残诊断结果,一次性再支付郝某赔偿金100万元。

    12月2日,第一批赔偿金50万元打到了法院账户上,从起诉到得到赔偿总共只用了不到两周时间,郝某的心病彻底了结了。

    当王新生院长将赔偿款送到郝某的手中时,这个坚强的汉子流泪了,他的家人更是泣不成声,但这次是幸福的泪水,法院送来的不仅是赔偿款,更是一份冬日的温暖。

    临行前,王新生院长一再嘱咐医生,要全力对农民工进行救治,让他尽早康复,回到家中享受与家人在一起的幸福。

    活动结束了,王新生院长表示,今天的活动只是全市法院系统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一个阶段性成果总结,剩下的一个多月,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努力,为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幸福回家过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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