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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院长曲海滨亲自为农民工送去调解款
发布时间:2013-11-27 12:44:31


    11月26日,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来到淇县古烟村贾爱香家中,为其送去了案件调解款。

    本网讯(李瑜 祁亦)  11月26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来到淇县古烟村贾爱香家中,为其送去了案件调解款477094元。贾爱香一家看到治病的钱款这么快被送到家中,激动不已,她的爱人一直不停地说:“要是没有咱鹤壁中院的法官这么热情负责,积极协调救命钱,别说俺媳妇的腿,她的命都不一定能保得住!”

    2012年11月8日,贾爱香在进城上班的途中,被一辆重型货车撞翻,生命垂危。事故发生后,被送往淇县人民医院治疗,由于伤势严重,被转往郑州某医院诊治。淇县人民法院设立在淇县交警大队的巡回法庭得知情况后提前介入,积极与厂方讲理释法,短短两天内,协调到20万元先行垫付资金用于贾爱香的救治。有了这20多万元的救命钱,通过四个多月的救治,贾爱香转危出院。但住院期间,仅医疗费就花费了27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贾爱香左髋关节活动障碍,左膝关节、踝关节僵硬;双下肢瘢痕。

    2013年8月22日,贾爱香向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事故肇事方进行赔偿。淇县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后,本着快立、快审的原则,于2013年9月9日,依法作出判决,判令侵权人支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后经过鹤壁中院法官对被告人讲理说法,最终被告放弃上诉,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477094元。

    钱款履行到位后,曲海滨院长第一时间带领工作人员将40万元银行卡和7万余元现金送到贾爱香夫妇家中。考虑到贾爱香腿部受伤,曲海滨院长还为其带来了一辆崭新的轮椅,方便其行动。看到激动的贾爱香夫妇,曲海滨院长表示:“咱们农民工兄弟进城务工不容易,两级法院为农民工权益出头,撑腰,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工作,法院就是咱进城务工人员的坚强后盾!”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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