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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院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3-11-25 14:03:52


法官将拖欠的工资送到农民工手中。

    本网讯(郭涵)  “这是你们打巷道、挖矿石、背矿渣挣下的血汗钱,以后谁敢拖欠你们的工资,就把他告上法庭,法院一定为父老乡亲们撑腰。”11月21日,河南省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东辉在大山深处拉着矿工吴限等人的手说。这是洛阳中院落实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一个缩影。

    2012年5月,来自四川、郑州、信阳等地的农民工吴限等8人到洛宁一矿区打工,至今年6月包工头熊某共拖欠他们工资10万余元。经洛宁县法院调解,协定2013年8月31日前还清欠款。逾期,农民工工资分文未给。

    临近岁末,农民工回家心切,该案受到于东辉的高度关注,多次询问执行情况。洛宁县法院执行法官三下郑州、五赴山西,依法查扣熊某的车辆等有关财产,迫使其履行义务。在款项到位当天,于东辉赶到位于洛宁县西山底乡大山深处的矿区,将10万余元工资交给吴限等人。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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