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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打工女讨薪无望 法官调解维权益
发布时间:2013-11-25 11:13:01
本网讯(陈勇) 11月21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三庭的法官将4万多现金发放到8名来自农村的90后打工女孩手中。对于历经周折拿到的工资报酬,8名女孩对承办法官表达谢意。 2011年12月, 8名“90后”女孩怀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开老家来到城里务工,到重庆某数据资讯有限公司应聘后被安排到合川区某局从事档案整理工作,实行计件工资制。工作数月后,双方于2012年4月补签了劳动合同。后因用人单位一直不予办理社会保险,并压着一部分工资不支付,8名女工于2013年7月向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经济损失。经仲裁无果后,法院成为女职工们最后的希望。 庭审中,用人单位称单位与女工间为“见习、实习”协议关系,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过错在女工方,加之女工离职未办理手续,也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请求法院驳回女工的诉讼请求。 法院从庭审查明的证据来看,涉案女工均不能提出有力证据证明工资报酬的具体金额。在休庭调解中,案件主审法官一方面做好女职工的情绪安抚工作,另一方面采用“背对背”式调解方式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认真梳理法律关系,分析利弊,劝道双方各让一步促成案件调解。 经调解,原告重庆某某数据资讯有限公司当庭支付了8名女工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0000余元。拿到赔偿款后,8名女工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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