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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法官眼中的翟树全精神
作者:李晓琳   发布时间:2013-11-22 15:26:23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当我看到翟树全事迹时,耳边回响起法官宣誓的声音,他真正的用实际行动履行着自己的铮铮誓言。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虽没有亲身经历的体验,但能从他的事迹中体会到法官的使命与责任,翟树全精神就是我们青年法官前进的灯塔与航标。也许,成长的路上会有荆棘与坎坷,但翟树全精神会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也许,法官的身份让人傲慢和孤高,但翟树全精神会奠定我们亲民为民的情怀;也许,生活的重压带来难以抗拒的诱惑,但翟树全精神会让我们坚持正道永不偏离;也许……

    在我眼中,翟树全的职业精神犹如虚心直节的竹,坚韧、挺拔。基层工作一干就是二十几年,从未退缩,从未抱怨。农民的田间地头、百姓的庭院炕头、法庭管辖范围的村屯都留下了他忙碌的身影和清晰的足迹。夫妻破镜重圆、邻里握手言和、亲友互敬互让,经他办理的案件多数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在他心里,结案不是目的,做到双方满意案结事了才是最终结局。他用法律人的思维、平常人的感触,追求真理、坚持正义、促进和谐,铸就了他一直坚守的职业精神,也成就了“百姓爱戴的乡村好法官”的定位。

    在我眼中,翟树全的时代精神犹如冷艳清贞的菊,不趋炎势、不畏艰苦、不辞寂寞。在今天这样一个多元价值存在、相互竞争的时代,他拒绝了企业的高薪聘请,谢绝了领导的调动意向,甘当一名乡村法官,能够真正的做到不为利益所动、不受诱惑所趋。他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不计得失的态度,表现出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充分的展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在我眼中,翟树全的法治精神犹如坚贞自守的梅,自足、不争、独立、正义。他用惩恶扬善的追求制裁那些不孝的、违约的、侵权的;用定分止争的目标实现90%以上的调解率;用维护公正的决心保持天平不倾斜;用促进和谐的态度最大限度的解决矛盾;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让自己成为了法治精神的实践者、传播者和捍卫者。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梅的道德精神与人格操守。

    在我眼中,翟树全犹如一只幽雅空灵的兰,具有不求仕途通达、不沽名钓誉、只追求胸中志向的坦荡胸襟,不取媚于人,不向往繁华都市,具有牺牲精神却不孤芳自赏。

    翟树全君子的品格和他的精神,将是我们青年法官一生学习的榜样。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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