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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八年“接力执行” 四方真诚协调促案结
发布时间:2013-11-22 16:10:39
本网讯(丁懿 李立) 八年时间,对于任何人而言都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当看到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将执行到位的十五万元交到自己手中,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连称“没想到”。“八年了,原以为再也没法要回这笔钱了,感谢酉阳县法院,感谢法官坚持不懈的执行该案,终于让我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辛苦钱。”刘某某动情的说。 2004年5月,作为包工头的刘某某与重庆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负责重庆市酉阳县某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的挖孔桩工作。2004年10月,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但由于双方对工程量及工程款总额存在异议,除以借款方式支付三万余元以外,刘某某再未得到任何款项。同年10月底,刘某某起诉至酉阳县法院,要求重庆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12月,酉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刘某某工程款九万余元。 判决生效以后,重庆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未如期支付。2005年7月,刘某某再次来到酉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此案以后,酉阳县法院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商品房开发商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并同时进行了“四查一搜”(查银行存款、查国土房产登记、查车管所车辆登记、查工商登记,必要时对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虽有部分工程款尚在协助执行人处未予结清,但协助执行人既未在银行开户,也无可供执行财产。 时间一天天过去,期间,被执行人经历了企业更名,酉阳县法院执行局从分管领导到一线执行干警,也换了一茬又一茬,但法院干警们从上到下都从未放弃过,每一任承办法官调岗,离开前,都会郑重地将此案交到新任同事手中。一晃八年过去,执行干警无数次远赴重庆等地调查办理此案,依然毫无结果。 2013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承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无意间了解到,有其他案外人与协助执行人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承办法官没有放过这一稍纵即逝的关键信息,经过进一步走访调查得知,当年,尚有石某某等5户商品房业主未向开发商缴清购房款共计十几万元,时至今日,都没有能办理房屋产权。 在迅速理清了业主、开发商、承建方与申请执行人之间三角债权债务关系以后,承办法官积极协调,真诚沟通,最终在征得各方一致同意的基础上,主动帮助5户业主联系相关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促其缴清了购房款,并将此款用于折抵申请执行人工程欠款及资金利息。 至此,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法院最终化解了四方债权债务纠纷,八年执行之路,一朝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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