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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为村修路工人出意外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3-11-21 16:10:04


    本网讯(朱督 余杰)  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庭前调解了一起特殊的侵权纠纷案件。

    桃源县深水港乡的张小三、李大伟常年在外打拼,乡亲们常会帮他们照看家里。现在富裕了,他俩为感谢乡邻多年来对他们家人关怀、照顾,便自主筹资筹劳为村里修路。

    这本是一件善举,不料参与修路的泥水工王强在一次拌水泥时发生意外,不慎被拌石机中甩出的石子击中眼部下方,造成眼部流血,经医院救治,花去医疗费用2万元,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后王强与张小山、李大伟就赔偿发生分歧,向桃源县法院求助,要求张小三和李大伟共同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3万元。

    立案庭李庭长在了解纠纷经过后,认为两被告自主修路是造福乡里的正能量,调解化开矛盾,社会效果会更好。法官当即决定和原告去工地给正在监督修路工程的二被告做工作。李庭长表示非常钦佩张小山和李大伟的义举,意外的发生谁都不想,但也要处理好赔偿事宜,不能寒了工人的心。张小山说道,都是乡里乡亲,他们愿意赔偿,因为资金有点紧,而王强急需要钱而双方发生纠纷。

    在李庭长耐心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张小山和李大伟当场给付王强2万元钱,3天后再付1万元。张小山与李大伟表示,他们会积极筹集余下的赔偿款,而且在今后的时间里,乡亲们有什么困难他们也会继续帮助,不会因为此时而放弃做好事,会让正能量继续传递下去。(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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