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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法院:学习翟树全精神 让人民群众满意
作者:徐明亮 发布时间:2013-11-21 11:23:20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翟树全精神的通知》,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干警积极投入到学习宣传翟树全精神的活动中,切实感受“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秉公办案两袖清风”的翟树全精神。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通过学习翟树全精神,让每一名干警深感震撼,切身感受到了翟树全同志工作中透露出的“人性之善”。 学习翟树全同志一心一意为群众服务的理念。 今年以来,该院为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不断加强各项工作,要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一是建服务中心。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以立案庭为基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立了便民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格式化诉讼文书、笔墨纸张、写字桌椅、老花镜、便民药箱、饮用机、LED电子显示屏、手机加油站等便民服务设施。此外,诉讼服务中心还配备触摸查询机,为当事人提供常用法律法规、法院基本信息、预约承办法官、查询开庭公告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便民服务。今年以来,导诉当事人560余人次,咨询案件80余件,代收诉讼材料100余件,预约法官60余人次。二是设法律服务站。该院在社区、园区企业、乡镇设立法律服务站,由退休老干部、老庭长和资深法官担任调解员。同时,抽调3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审判人员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站的诉前调解工作,重点调解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土地承包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宅基地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深受群众欢迎。今年以来,调处中心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0人次,上门立案30余次,上门开庭30次,诉前调解案件15件,建议立案8件。三是调民生案件。该院针对近年来民间借贷、劳务合同、农民工讨薪等重点民生案件急剧增加的趋势,专门成立民间借贷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民工讨薪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小额速裁和“立案提速”理念,对涉及民生案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今年以来,该院安排法官先后进入城乡结合部、乡镇、社区等10多个工地进行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讨回200余万元工资款。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对未结诉讼案件开展专项清理积案活动,对清理出的未结诉讼案件,逐案分析具体原因,并确定下一步工作措施,通报清理进度,对短期不能清结的案件,要求承办人上报未结原因,制定审理措施,并督促及时结案。今年以来,及时清理未结诉讼积案31件,采取查封措施10件次,采取拘留措施3人次,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82万元。四是拓“法官六进”。该院为拓展司法职能,强化司法服务效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司法建议为主题的“法官六进”活动,号召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进乡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今年以来,30余名法官先后进入社区、晨光集团、县一中、驻县部队、色也克乡等地进行法律宣传活动,共发放诉讼指南200余本、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0余人次。 学习翟树全同志采取有效的调解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该院高度关注涉及民生案件,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关口前移,开通五个“绿色通道”,全力保障民生。开通诉前调解“绿色通道”。为缓解审判压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对一些涉及赡养、抚养、土地、邻里、民间借贷等类型的民生案件以诉前调解结案方式作为第一选择,开通“绿色通道”,院党组要求办案法官不分节假日、不分上下班、不分早与晚、不分白与黑,随叫随到,随到随调,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法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引导群众选择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减少对立情绪,以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2011年10月19日,刘某三次将棉花卖给阿某,总计价款10万余元。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阿某给付棉花款。承办法官在立案前经过审查,该案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阿某对棉花款项并无异议,只是阿某暂无给付能力。承办法官深入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当事人求大同、存小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整个过程只用了3个小时。今年以来,受理诉前调解案件60件,调解60件,诉前调解率达100%,涉及150余人;畅通小额速裁“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小额速裁程序高效、便民的特点,设立速裁组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开庭方式、简化庭审程序、引导当庭履行。受理小额速裁民商事案件18件,小额速裁程序调解结案18件,并当庭履行,调解率100%,平均审理周期约8天,最快的30分钟结案。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为企业吃了定心丸。该院以园区法律服务站为平台,强化与园区企业的联系网络,建立园区法律服务站等,设立畅通无阻的园区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及时化解涉企相关纠纷,为园区企业排除后顾之忧。通过调解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资纠纷、企业职工之间简单的经济和侵权纠纷以及其他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增强企业员工依法维权意识。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挑起保护伞。法院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突出任务来抓,深入辖区建筑工地和用工单位进行调研、宣传,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畅通民工维权立案、审判、执行“一站式”服务,对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做到当天受理、当天调解、当天处理,避免矛盾扩大。受理农民工群访案件36起,调解36起,为农民工讨薪260万元,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2013年3月9日,14名农民工经人介绍来到郜某承包的某红枣地进行嫁接工作,工作2个多月,未拿到工资。无奈之下,他们聚集讨薪。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承办法官立即向院党组汇报了案情,院党组要求办案法官要想尽一切办法化解矛盾,努力帮助农民工解决困难。承办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根据案情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一天的艰难调解,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协议。服务三农“绿色通道”,解民忧。充分发挥巡回法庭职能作用,以“巴扎法庭”、“假日法庭”、“双休日法庭”、“农家法庭”为载体,开通服务三农“绿色通道”,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就近开庭,合理安排在节假日或巴扎天进行调解,在空间、时间、费用上尽可能为农民群众提供便利。两年来,巡回办案160件,调解160件,调解率100%。2003年,岳普湖县某场与该场职工努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每年交纳承包费9280元,承包期限为26年。2004年,努某未经场里同意,将土地转包给农民艾某。2008年,努某、艾某与某乡发生纠纷,未再交付承包费,且艾某多次上访,要求赔偿损失。经三年上访,三年调解,始终未能得到解决。岳普湖县法院在了解案情后,本着“为党委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法院领导主动介入,并安排资深法官多次实地核查,现场主持调解,疏导劝解,并请艾某的兄弟一同算账,分析利弊,让他们互相协商。经过不厌其烦的释法说理,法院领导及法官的耐心、诚心和真心打动了双方,赢得了他们信赖,达成一致协议,原合同继续履行,终于在春播时,撂荒3年的土地又恢复了生气。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方法得当,目前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已达到“零信访、零投诉、零控制”的“三清零”目标。 学习翟树全同志为民务实清廉作风“亮”法官风采 从优秀法官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中吸收正能量,见贤思齐;从腐化堕落的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改进工作作风,“亮”法官风采。今年以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将创建“学习型法官”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拓展学习教育新形式,全方位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法官队伍。一是打造锻炼平台,拓展法官视野。该院党组结合实际,于2013年3月开展“轮岗交流”活动,根据干警知识能力、性格、特长,在不同的岗位上压担子,使年轻干警熟悉不同业务部门的知识,也有利于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增长才干,为今后工作的提升打下良好的业务基础。同时,以“法官教法官”、“老带新”、“传帮带”方式为举措,安排资深法官将办案经验、方法传授给年轻干警,让年轻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新知识和新能力,促进年轻干警“一专多能,协调发展”。截止目前,该院共进行轮岗交流活动3次15人。二是打造载体平台,营造良好氛围。设立“道德讲堂”,将每周五下午定为固定学习日,挑选有经验的资深法官定期授课,提升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大力推行“每日读书”活动,鼓励干警多读书、读好书,以此更新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大力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书记员技能竞赛等活动,确保干警通过岗位练兵完成知识与技能的更新,适应审判执行工作发展的需要。结合法院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图书室、党员活动室、精神文明橱窗、科技法庭、网络建设等方面,将法院局域网覆盖至各庭室并投入使用,实现了档案管理数字化、流程监控网络化和庭审记录电脑化,为干警相互学习交流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截止目前,该院开展道德讲堂活动2次、岗位大练兵活动2次,书记员数字化法庭系统操作培训3次。三是打造“取经”平台,提升综合素质。据不完全统计,该院历年来对任何培训从不放过,积极选派审判人员参加自治区高院、地区中院、县委等各类培训共150余人次,使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及时更新,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2012年以来,该院先后安排两批15名干警赴山东泰安法院参观考察,通过召开干警大会,及时汇报学习体会,交流成果。适时开展竞学互学提素质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征文、领导干部上党课、调解能手、办案标兵、调研能手等竞学互学活动,拓展干警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激励干警学有榜样,超有目标,有力地促进法官素质的整体提高。 学习翟树全同志“乡村法官”精神 艾西曼法庭位于岳普湖县西部,距离县城48公里,辖区人口4.3万余人。法庭始建于1999年,现有干警3人,其中党员1人,拥有本科学历2人,大专学历1人。具体做法是: (一)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着力打造“爱民”品牌法庭 以“司法亲民”立身。该庭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开设网上立案,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引导当事人顺利到达诉讼场所;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备有纸、笔、墨水、桌、椅等用具,便利当事人书写、休息、等候;设立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紧急案件、弱势当事人的案件,法庭从简化审批手续入手,加速案件的立案、调解、审理、执行。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文明用语》工作制度,从点点滴滴中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亲民、司法爱民;干警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法庭还把与当事人息息相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费收费办法,诉讼风险等内容公开上墙,服务各族群众并接受监督;实行司法救助,对经济上有困难、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深入村委会、学校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和培训,增强全民普法的效果。 以“司法便民”立本。艾西曼法庭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技术,将主要审判信息公开,便于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的审判情况;严格执行审限制度,强化案件流程管理,缩短办案周期,杜绝了案件超审限;大力推行诉前和庭审调解,以调解化解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司法利民”至上。法庭在办案的每个环节加强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尤其在指导当事人举证、法庭陈述、裁判文书说理、法律解释等方面多做工作,保障当事人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推行审务、政务、事务公开,公开法庭职能、职责、服务范围,接受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近两年,该县人大、政协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五次到法庭调研并旁听案件审理,对艾西曼法庭工作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支持。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使“庭院化”、“信息化”的人民法庭造福于各族群众 一是打造庭院“田园化”。结合当地风土人情,在人民法庭院内种植果蔬植被、搭建了特色葡萄架,营造出浓郁田园风光,不仅给当事人以亲切、舒心感觉,同时也拉近了人民法庭干警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为有效调解、化解各族群众矛盾纠纷以及为干警热爱法庭、安心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实现了工作与生活双丰收。 二是实现办公“科技化”。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的办案质效,不断加大对人民法庭科技化建设的投入,巧用对口援疆资金,将山东法院的援疆资金用于法庭科技化建设,方便群众诉讼,让科技服务于审判,让援疆省市对边疆法院的大爱在边远乡村闪光,让各族群众共享援疆成果。配置案件审理数字化庭审系统,用光盘刻录技术记录庭审全过程,同时将庭审活动情况同步上传,使法院通过点播观看庭审全过程,实现了人民法庭司法的公开、公正、透明;在人民法庭审判大厅、楼道内、外分别安装摄像头,方便法院对法庭庭审办案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人民法庭办案精准;用好现代远程网络技术,实现了光纤、四级网络数据传输、远程法官培训、电子签章等,使就地立案、办案,就地印发法律文书,电子签章等工作快速高效,赢得群众认可。 (三)不断强化调解职能,确保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 多年来,艾西曼法庭以实现审判公正为目标,严格按照审判流程高质高效调解办案,强调不论遇到多大的干扰阻力,始终保持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 一是快立案,优接待,奠定调解基础。在做到亲民、便民、利民、法庭快速立案的同时,坚持对来庭的当事人做到“六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盆清水洗尘、一杯茶水解渴,一本便民诉讼指南、一个备用药箱救急。法庭干警坚持驻庭工作,充分依托“巴扎法庭”、“假日法庭”、“双休日法庭”、“农家法庭”、“田间地头巡回法庭”等办案形式,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解决农民群众矛盾纠纷,两年来,巡回办案231件,通过回访调研,群众满意度达到100%,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之为“亲民、爱民、为民的人民法庭”。 二是快出击,找时机,做好庭前调解。法庭一班人高度重视庭前调解工作,对一些争议不大的案件,迅速送达受理、应诉通知书。并抓住时机开展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古尔邦节前夕,被告阿某因相邻土地使用权纠纷用杂物将原告艾某的新建房屋大门堵死。被告的过激措施有悖于当地风俗,也引起了原告的强烈不满,此案适逢古尔邦节将至,一起“民转刑”案件极有可能发生,为止诉息争,法庭法官连夜赶到现场,并通过被告妻女做被告的思想工作,阐明利害关系后,抓住有利时机劝说被告主动拆除推放物,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阿某感动了,两家人最终握手言和,一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三是明事实,析责任,做好当庭调解。庭审中,法官注意将调解的思想贯穿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每一个环节,让当事人充分认识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调解解决纠纷的益处。如原告买某与被告阿某婚姻纠纷一案,法官考虑到被告从2011年开始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多次治疗未能痊愈的现状巧动脑筋,庭审休庭时,法官注意到原告显露出对被告的愧疚和同情之心,法官趁热打铁,进一步地对其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该院没有发生任何严重的违法违纪事件,人大代表没有提出一起有关法院工作的批评议案,在9个乡镇及75个县直单位进行的社会问卷调查中,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率达98.8%。 “为什么我的眼里总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诗人艾青的这句话很能反映该院全体干警对人民的深情,对法律事业的无限挚爱和忠诚。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荣誉属于过去,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我们继续努力。目前,该院正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诠释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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