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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法院以“文明用语”弘扬“新疆精神”
发布时间:2013-11-06 14:39:09
本网讯(魏芸) “请您稍等一下!”、“请您在进院之前进行安检,谢谢配合”、“谢谢您的合作!”当你走进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面带微笑的工作人员会主动的上前打招呼,这些文明的用语,让来访者如沐春风,温暖在心。“请”、“您”为字头的用语,已成了该院干警的口头禅,文明用语在这里蔚然成风。 自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以来,哈密市法院党组迅速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和研讨。干警们一致认为,推广和使用文明用语,是践行“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官素质、树立法官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6月,哈密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印发了《德行哈密•文明市民手册》。为确保法院干警长期践行执法文明用语,哈密市法院结合实际,在院里最醒目的地方将《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新疆精神》、《哈密精神》、《一日生活三文明》等文明公约、文明用语、各项制度挂在墙上,在每位干警的桌子上摆放“文明用语”桌签,要求每名干警都做到“说文明话,走文明路,做文明事,树文明风”。 文明用语的推行,使哈密市法院干警用语规范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树立了干警们良好的司法形象,有效杜绝了“冷、硬、横、推、卡、要”的机关作风,形成了文明用语氛围,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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