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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丰县法院把审判质量作为第一责任
发布时间:2013-11-20 11:14:57


民丰法院干警认真评查案卷

    本网讯(张韶阳)  今年以来,民丰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审判管理,把审判质量作为第一责任,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强化立案审查。在起诉阶段,立案庭从案由、起诉条件、受案范围、案件管辖、诉讼主体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详细核算诉讼收费数额,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举证责任告知等资料,作好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和先予执行工作,做到案由确定准确,诉讼材料完备,收费透明规范,诉前准备工作充分完善。

    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案件移送审判庭后,承办法官根据办案进度,从收案、开庭、评议、提交审委会、法律文书起草、宣判、送达各个环节,逐一记录案件审判流程过程,为审判监督部门对案件审判过程实行全程跟踪检查监督及时提供动态信息。

    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审判、执行案件须在结案后规定时间内报审判监督部门评查,对案件量化打分、分类定等进行通报,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与法官评先评优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严格奖惩。对评查案件中存在实体、程序方面有瑕疵、材料不全、卷宗装订不规范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完善,否则案卷不得归档,案件不得计于结案数。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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