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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法院:能动司法保民生 安居工程促三赢
作者:邹艳辉   发布时间:2013-11-19 09:53:46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以“请进来、走出去、提建议、促整改”为基础,积极打造安居工程,妥善化解物业纠纷,努力实现群众得实惠,企业降成本,法院获好评的“三赢”局面。

    走出去,庭审开进小区大院

   “大家一起去看看吧,法院来咱小区开庭了”,泰和县桃源丽景程小区业主戴贞枫说。因认为物业服务存在瑕疵,桃源丽景程小区业主戴贞枫等6人拒绝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泰和县民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缴纳2012、2013两个年度的物业费。今年9月初,民宏物业公司将小区业主戴贞枫等6人起诉到了法院。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标的虽小,但该院法官并没有武断的选择在法院开庭,而是将庭审开进小区大院,主动邀请其他业主旁听,对业主提出的物业服务瑕疵问题,现场建议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的摆事实、讲法律,物业公司主动承诺将收集整理业主意见建议,开展针对性整改,小区业主纷纷表示满意,并承诺今后将按时缴纳物业费。当天开庭的6件案件,业主均当庭缴纳了物业费,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据悉,仅今年第三季度,结合该院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该院先后组织法官30余人次,在居民小区集中开展庭审16件次,当庭调解撤诉结案16件,有效缓解了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的对立情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请进来,以案说法化解心结

   “几百块钱的案子也有这么多人旁听,你看,居委会孙书记竟然也来了,看来物业确实应该交,小区物业服务才能搞得更好。”物业服务纠纷案件被告张昭明在庭审后深有感触地说。

   “物业公司应当踏实做好物业服务,小区业主才会心服口服的交纳物业费;业主委员会也应当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及时反映业主诉求,不能单纯地拒交物业费”该院民二庭庭长钟琼在物业公司、小区业主座谈会上谈话时指出。该院坚持通过邀请物业公司、小区业主、社区和房产局干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召开谈会等形式,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赢得了广大业主的肯定。

    截止10月底,该院共邀请物业公司、小区业主、社区和房产局干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3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充分展示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开。

    提建议,促整改群众得安居

   “邹法官,根据你们的建议,我们及时做了整改,并将法院的建议和整改情况张贴在小区公告栏上,截止到目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大多都主动补交了,今年物业费缴纳业主们也主动多了,省了我们好多精力,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泰和县安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刘经理拉着该院前来走访的邹艳辉法官激动地说道。

    今年以来,该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改以往一判了事的做法,不断强调能动司法,针对涉民生案件,特别是直接关系群众衣食住行的案件,积极调查研究,分析案件成因,主动向有关企业和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并定期回访了解整改落实情况。群众得了实惠,企业提升了效率,减少了经营成本,法院的工作也因此获得了企业和群众的好评。

    据悉,前三季度,该院先后向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6份,该院受理的物业服务纠纷等涉民生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四成。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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