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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法院六项举措助力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3-11-20 09:36:02
本网讯(程洪 王晓红) 近年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围绕建设新农村的工作大局,采取六项措施,“便农、安农、稳农、助家、强农、支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延伸服务,助力新农村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便农: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农村群众诉讼,不因诉讼影响农民生产生活。对行动不便的农民上门立案,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设立巡回审判点,设立“巡回法庭”、“车载法庭”,下乡办案,减少农村群众的诉讼负担;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及时案件回访,促进社会矛盾彻底化解。 安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为新农村建设营造安定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打击抢劫、盗窃农民牲畜、生产工具、生活资料犯罪,打击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犯罪,打击破坏农田水利、电力等生产生活设施犯罪,打击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财产和农业建设资金、财物的“村官”职务犯罪,打击故意伤害、拐卖妇女儿童等侵犯农民生命健康,打击影响农村稳定和社会风气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生产生活安定。 稳农: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发展。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保护农村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农村邻里纠纷,打击破坏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调解贯穿于涉农案件审判活动的始终。设立人民法庭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及农村基层组织熟悉乡情村俗、社情民意的优势,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即使调解不成,也能服判息诉,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助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农民提高法律意识,推进农村文明建设。在巡回审判、就地开庭中以案释法,就地宣传教育;集市普法、送法上门、上法制课、参加十五单位联合“送法下乡”、“浇灌工程”等,积极引导、帮助农民更好地学法、知法、守法,提高农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促进农民群众平等友爱、和睦相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强农:开展涉农专项调研,发送涉农信息、司法建议,给领导对新农村建设决策提供参谋、依据,增强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在审理涉农案件中发现有关农村稳定、农民工权益保护等涉及“三农”问题开展调研活动,及时向区委等上级领导报送信息、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以助力政府部门能及时应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支农: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落实党的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到联系乡镇走访群众,和群众座谈,了解农村社情民意,对潜在的或易发的矛盾纠纷,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给农村困难户发放慰问金。积极安排干警听从组织部门安排,担任选派干部,作为选派单位支持选派村建设。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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