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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怀疑妻子有外遇诉离 证据不足被判不准
发布时间:2013-11-19 15:52:59


    本网讯(李春泉)  因为妻子夜不归宿,丈夫便怀疑妻子有外遇,并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因原告不能提供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原告潘文斌诉称,其与被告陈湘莲1996年在厦门打工时相识,不久后两人建立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1999年2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正式结为夫妻。结婚初期,夫妻感情尚可,但自2008年起被告开始变得懒惰不愿做事,且脾气暴躁,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被告迷恋赌博,经常夜不归宿,和其他男人关系暧昧,并有出轨行为,这严重伤害了夫妻关系,故起诉要求离婚。被告在庭审中坚决否认自己有外遇,认为是原告的无端揣测,自己在家为家庭操劳,为家庭付出很多,从来没有做对不起丈夫的事。庭审中,原告没有提供被告有外遇和其他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经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前对彼此有充分了解,感情基础非常牢固;虽然为家庭琐事偶有争吵,但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只要双方共同努力,加强沟通,相互理解,夫妻感情还能继续维持,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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