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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子霸占母亲补偿款被起诉 法院调解护亲情
发布时间:2013-11-18 16:28:52


    本网讯(黄永宏 邓春梅)  近日,重庆市合川区法院第四人民法庭法官用“心”做当事人工作成功调解一起因拆迁补偿款分配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促使积怨颇深的母子捐弃前嫌,重归于好。

    今年83岁的侯芳育有两个儿子,长子王达成家后分门别户,侯芳的户籍一直与次子王宏一起。前几年丈夫去世后,侯芳一直随长子一家生活。

    2012年,侯芳一家承包经营的土地因修建高速公路被征用,政府依据相应安置补偿政策对被征用土地进行了补偿。长子王达、次子王宏都领取了相应的补偿款,侯芳却未领取到自己土地被征用的补偿款。在咨询相关部门后,侯芳了解到因自己的户籍和次子在一起,其补偿款已经一同发给了次子王宏。侯芳向次子索要所享有补偿份额未果,一纸诉状将王宏告上法庭。

    庭前,案件主审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不断做双方的疏导工作。但双方各执一词,王宏坚持认为不是自己不愿将补偿款给母亲,而是母亲的补偿款根本就没有退给他,而是退给了哥哥王达。这些年母亲一直和哥哥王达一家生活在一起,母亲的土地也是由王达家耕种,土地征用补偿款也是按人赔给了王达一家。对母亲将自己告上法庭王宏内心也颇有怨气,觉得是哥哥王达一家怂恿母亲所为。为点补偿款,母子反目,兄弟成仇,相互指责,纷争不断。

    经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法官了解到根据相关文件,侯芳所在村土地征用补偿款是按户籍发放。因侯芳的户籍和次子王宏在一起,其补偿款已一并发放给了王宏。至此,该案的事实已非常清楚,如何判决再简单不过。

    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间的特殊身份、血缘关系,争议内容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权利纠纷,如果简单的硬性判决,很可能会进一步激化母子、兄弟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双管齐下,一方面从法律入手,深入浅出的向原、被告双方释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容和意义,厘清家庭共有财产与成员个人财产的内涵和外延,让双方对拆迁补偿款的权利主体及各自份额产生明晰的认识;另一方从亲情出发,引导原、被告追忆共同生活中经历的温情细节,让双方剑拔弩张的对峙态势转为和谐平和的协商氛围,再因势利导,对原、被告双方晓以大义。

    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辨法析理,最终被告王宏如数返还了母亲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并向母亲真诚道歉,母子相拥一起泪流成行。感动之余,侯芳拉着承办法官用颤巍的声音说“感谢你们了啊,你们不仅帮我要回了钱,还帮我找回了儿子…”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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