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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丈夫因妻子婚前谈过恋爱竟“休妻”出门
发布时间:2013-11-18 15:49:35


    本网讯(冯奔 丁阳)  11月11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上清法庭的法官判决驳回了原告曾茹芬的离婚诉讼请求,劝解双方明确自己内心,珍惜“眼前”幸福。

    原告曾茹芬与被告黎向良是经媒人介绍认识后相恋的,2010年年初登记结婚,年底生育一女。婚后双方感情较好,尤其是女儿出生后,一家人更是其乐融融,幸福美满。然而,好景不长,2012年年中,黎向良的父母无意中得知曾如芬在婚前谈过恋爱,认为她对儿子不忠,遂指示儿子将儿媳赶出门。黎向良迫于父母的压力,将妻子送回娘家,至今也未接回。曾如芬被送回娘家后一边以打零工勉强维持生计,一边等待着丈夫接她回家。但是,一年过去了,丈夫不仅没有接她回家,也未打过一个电话。曾茹芬在等待中心灰意冷,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然而丈夫在接到诉状后却向法官表示,不愿意离婚。

    主审法官通过庭审,了解了案件的详细情况,认为两个人在婚后感情融洽,感情基础牢固,因误解而产生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于是,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促膝长谈,从两个人相识相恋谈到女儿的出生、成长以及未来发展。看到两个人的表情出现了缓和,法官又不失时机地对被告进行了教育,让他明白原告在与其认识前谈过恋爱属于原告的自由,且在与他相识后已彻底结束了该段恋情,不应当视为原告对被告的不忠。并且被告是一个有理性的成年人,应该独立判断自己婚姻状况,不应过多地受他人干扰。原、被告在听了法官的劝解后都表示要珍惜婚姻,回去后要好好的过日子。

    法官提示,组建一段幸福的婚姻家庭本属不易,怎能因为那些已经“过去”的往事轻易地抛弃“现在”的幸福?夫妻双方应冷静地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家庭琐事、矛盾,多沟通、谅解、包容才能让幸福之路越走越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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